- 法规标题: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10年度嘉峪关市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08日文书字号:嘉政办发(2010)106号
- 生效日期:2010年07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10年度嘉峪关市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0]106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2010年度嘉峪关市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有效发挥银行信贷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嘉峪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继续支持钢铁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接续产业成长,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进程,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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