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重庆市丰都县储备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都储备粮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向**以及一审被告丰都县商务局、一审被告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龙河镇政府)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8)渝03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丰都储备粮公司申请再审称,2008年9月9日,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丰都县人民政府签订《国有粮食企业划转协议书》约定丰都县人民政府同意将丰都县所属全部国有粮食企业(含崇实粮油食品站等10户国有粮食企业)以资产无偿划转的方式成建制整合到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转基准日为2007年9月30日。龙河镇政府与向**于2009年8月13日签订《房屋赔偿协议书》,原丰...(本文书还有69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