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投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共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创光伏公司)、宁夏光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光源公司)、衡阳白沙洲光伏电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沙洲光伏公司)、共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创集团公司)、衡阳市衡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作出(2017)湘04执****号执行裁定,拟查封拍卖位于衡阳市蒸湘区迎宾路**号商业步行***小区a**栋**室等47套房屋。案外人徐**、徐**不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听证。现已审查终结。
案外人徐**、徐**提出执行异议称:2011年1月24日异议人与衡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衡阳市蒸湘区迎宾***小区商业步行街**号房,异议人于2011年元月按合同约定付清了首付款,涉案房屋也已于2011年12月31日交付给异议人占有、使用、收益,但由于被执行人未缴清规费导致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案涉被执行房产的所有权人系异议人徐**、徐**,继续执...(本文书还有14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