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罗**与被告罗**、郑州市郑*新区汕锦记潮汕生鲜牛肉馆(以下简称“汕锦记牛肉馆”)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罗**的委托代理人王**,被告汕锦记牛肉馆委托代理人卢*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罗**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在郑州市郑*新区××与××交叉口汕锦记牛肉馆打工。2018年1月13日15时许,原告在餐馆大厅正常工作,被告罗**采用搂抱和抚摸的方式对原告进行猥亵,给原告身体和心理造成重大伤害。原告于当日被送往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经诊断为头部外伤、脑震荡。后原告于2018年1月24日前往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应激障碍。于2018年2月26日再次前往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分离转换性障碍。事发当天原告即向郑州市公安局郑*分局报案,该局于2018年1月13日向被告罗**出具郑*郑*(治)刑...(本文书还有28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