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邵**、王**、王**与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四医院(原解放军第208医院,以下简称九六四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邵**及三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告九六四医院委托代理人任美美英、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三原告诉称,2018年11月3日凌晨1点30分左右,原告邵**的丈夫王*因身体不适,由原告邵**陪同到被告处就诊,被告单*急诊科医生吴*林接诊,诊断为”高血压、脑供血不足”,由吴*林开处方在急诊静点室行静脉输液。因经吴*林诊断病情较轻加之孩子小需要照顾,原告先行回家,被害人王*自己留在静点室继续输液。2018年11月3日凌晨5点34分原告突然接到被告单*打来的电话,告诉原告王*出现危险,15分左右原告赶到被告单*,任**医生告诉原告...(本文书还有18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