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高*,男,1964年2月**日出生,汉族,住正阳县。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高*,女,1986年1月**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系高**女儿。
共同委托代理人张*,河南安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聂*,女,1973年4月**日出生,汉族,住正阳县。
上诉人正阳县国土资源局、沈**因土地行政协议一案,不服汝南县人民法院(2016)豫1727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7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上诉人正阳县国土资源...(本文书还有976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