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张龙与被告张*、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张龙及其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张*、被告保险公司的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周**、张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张*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96876元;2.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先赔付给原告,不足部分由张*赔付;3.本案诉讼费由张*承担。事实和理由:2017年12月21日傍晚,张*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张昌树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昌树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本文书还有167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