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智利南美轮船有限公司(***.a.以下简称南美公司)为与被上诉人轩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hin-prointernationallogisticslimited,以下简称轩辉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波海事法院(2013)甬海法商初字第5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1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5年2月5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南美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被上诉人轩辉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谷**、赵*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轩辉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向一审法院起诉称:2012年3月初,...(本文书还有1099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