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以成龙检公刑诉(2011)43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磊犯盗窃罪,于2011年1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林致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磊及其辩护人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26日,被告人吕*磊因帮工暂住在被害人宁望友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双碑村5组的家中。2011年7月30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吕*磊趁宁望友家中无人之机,采取撬锁的手段,将宁望友放在家中卧室一个木箱内的现金人民币10000元盗走后逃离。
2011年8月22日,被告人吕*磊在成都市新都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吕*磊...(本文书还有64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