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男,1975年9月**日出生,汉族,住商丘市。
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商丘公司)与被上诉人姬**、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姬**于2013年3月14日向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9万元。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25日作出(2013)商梁民初字第866号民事判决,太平洋保险商丘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9月12日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太平洋保险商丘公司之委托代理人孙**、被上诉人姬**之委托代理人刘**、被上诉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定,2012年10月6日10时许,被告李**驾驶豫n******号面包车由西向东驶入商丘市平原路右转弯时,与沿平原路西侧非机动车道路自北向南原告姬**驾驶的电...(本文书还有20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