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检察院以民检一部刑诉(2019)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艳霞、仝美莲犯盗窃罪,于2019年8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红、闫**、被告人林艳霞及辩护人张**、被告人仝美莲及辩护人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一、2018年12月3日下午14时许,在民权县城关镇人民路中段“圣泉伊琳”服装店内,被告人林艳霞、仝美莲两人相互掩护盗取店内两件黑色羽绒服。
二、2018年12月6日上午10时许,在民权县城关镇人民路中段“圣泉伊琳”服装店内,被告人林艳霞、仝美莲两人利用店内的衣服遮挡做掩护,各偷取一件羽绒服,并将羽绒服塞进各自的衣服内离开。
三、2018年...(本文书还有67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