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由国兴公司、得丰公司共同按照房产部门设立的立界线桩恢复王**门面的原有墙体结构;2、请求判令由国兴公司、得丰公司共同赔偿王**租金损失14969元(暂计算至2018年6月31日,之后的按164.68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至王**门面实际恢复之日止);3、由国兴公司、得丰公司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在望城坡大市场购买了面积为30.03平方米的门面(望城坡杜英路大市场c区107),后由长沙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私有房屋产权证1998年12月1日,大市场公司出具一份“授权委托经营书”,将望城坡大市场除深圳土畜产茶叶进出口公司拥有的430余间门店之外的其它全部物业授权给国兴公司经营,国兴公司的经营所得用于偿还大市场公司的债务1999年2月23日,湖南省长沙望城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与深圳土畜产茶叶进出口公司、湖南省望城坡大市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蛇...(本文书还有365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