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底12月初,被告单*祥福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万**因怀疑竞争对手九一公司攻击了自己公司的网站,与技术总监杨**等人商议后决定雇佣黑客攻击被害单*九一公司的91家纺网(网址***.com)。被告人万**通过ddos交流的qq群与刘*(另案处理)建立联系,12月12日上午,万**雇佣刘*先攻击自己公司的网站后攻击91家纺网。当日13时许,刘*在“逸天道盟信息安全群”qq群发布攻击“***.com”的相关信息,被告人朱*受雇后,通过自己及再雇佣他人的方式对91家纺网站进行攻击,导致腾讯云将网站租用的服务器封堵,致使该网站于2017年12月12日17时15分至当日18时30分明显没有流量、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被告人万**先后通过个人账户及公司账户向刘*转款共计人民币2300元,被告人杨**向刘*转款人民币800元。刘*先后三次向被告人朱*转款共计人民币600元。次日下午,万**雇佣刘*继续攻击91家纺网站半个月,并安排员工向刘*转账8500元。
被害单*九一公司为应对流量攻击,恢复网站功能,于2017年12月12日14时41分向腾讯云购买高防服务包,但未能有效解决被攻击...(本文书还有45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