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杞园网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南京数巨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8日作出(2017)苏01民初****号民事判决:一、原告江苏天杞园网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数巨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签订的《软件开发合同》自2018年1月2日起予以解除;二、被告南京数巨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江苏天杞园网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支付软件开发款775000元;三、被告南京数巨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天杞园网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金77500...(本文书还有56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