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广东秦************诉被告赵**运输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8)粤207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9-07
  •  
  • 【案例概要】

    原告广东秦*物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秦*公司)诉被告赵**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小额诉讼)程*,后转为普通程*,于2019年2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秦*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冯**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赵**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被告清偿拖欠原告的垫付货款及运费14673元及逾期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素有业务往来,被告购买中山市古镇、横栏等厂家的灯饰产品,委托原告代为运输并帮其垫付货款及运费。2018年1月20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被告确认截止到出具欠条当日,共欠原告垫付货款及运费14673元。被告承诺上述所欠货款及运费定于2018年5月30日归还,否则交由合同履行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管辖。到期后原告数次追讨,被告始终不予解决。为此,原告诉至法院,提出以上诉请。

    原告为支持其诉求,向本院提交证据有:1....(本文书还有90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