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广东炜昽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古**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驳回广东炜昽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二、确认广东炜昽置业有限公司与古**2016年4月14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三、广东炜昽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古**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1月15日工资8574.99元。四、广东炜昽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古**2016年4月14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差额4039.79元。五、广东炜昽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古**2016年4月14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397.93元。六、广东炜昽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古**2016...(本文书还有129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