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列二被告人均因本案于2007年9月1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07)86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林、周*方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07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周*林、周*方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8月31日10时许,被告人周*林、周*方因怀疑路桥区峰江街道路西村村干部丁学良、胡志卓举报村里1小队租地给外地人非法建造民工学校,致使学校被依法拆除而怀恨在心,于是伙同1小队的周*平、周**、周**...(本文书还有60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