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赌博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根据本案事实提出的量刑建议合理,被告人明确表示同意,本院予以支持。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的犯罪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不能对其适用缓刑,故辩护人提出的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其余辩护意见酌予采纳。缴获的赌资以及...(本文书还有378字未显示)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检索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