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李*;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6)沪民申*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26-03
  •  
  • 【案例概要】

    再审申请人李*因与被申请人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沪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李*申请再审称,一、一、二审法院认定被申请人辩称的系争款项为再审申请人代为归还其任股东的公司之前的借款,缺少基本的证据支持,属于事实认定不清。1.被申请人自述因购房急需请陈*帮助解决,而陈*因刚购置了黄金缺少现金,转请再审申请人李*与杨*(另一案件的债权人)帮忙,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还款,有银行汇款凭证为证,于法有据。2.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的款项,系归还其任股东的香某公司于2013年向被申请人的借款,并拿出一张汇丰银行的支票存根作为证据,对该存根真实性无法确认。3.再审申请人进一步提供持股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变更记录,意在表明在被申请人签发支票后,再审申请人与杨*、陈*共同持股的香某公司有股东陈*380万港币新的股本金入账(与被申请人所主张的支票金额基本吻合,相当于50万元美元),引发持股比例相应调整,陈*由...(本文书还有134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