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与被告张某1、刘*、张某2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的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安*,被告张某1、刘*、张某2的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及被告张某1、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三被告退还彩礼钱198000元;2.诉讼费用、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张某1于2021年3月21日(农历二月九日)订婚,原告给付被告大礼钱188000元、压箱礼6000元、端茶钱4000元、走亲戚钱4000元、送好钱6000元以及礼品若干。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被告张某1、刘*、张某2辩称:一、首先对于原告起诉的大礼数额、端茶钱、走亲戚钱、压箱礼、送好钱是属实的,2022年原告来被告家走亲戚时,被告刘*也给了原告2000元钱,应当从彩...(本文书还有369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