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艾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某公司)因诉被上诉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广州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一案,不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2023)粤7101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艾某公司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1.上诉人与原审第三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将住房公积金以工资形式发放,原审第三人要求上诉人为其补缴住房公积金无事实依据。2.原审第三人先后就职多家工作单位,上诉人不服被上诉人仅责令其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3.被上诉人未责令原审第...(本文书还有52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