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单**因与被上诉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青大附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23)鲁02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11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单**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求(比一审判决增加461086.05元);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1.一审判决被上诉人承担25%的赔偿责任明显过低,应改为40%的责任比例。根据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作出死亡鉴定意...(本文书还有1031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