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临安玖零柒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许**合同纠纷(立案时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于2021年7月7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2021年7月14日立案受理。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9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表人陈**及其委托代理人陶**、被告委托代理人赵**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许**起诉称:原告于2012年10月16日在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目前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陈**,股东分别为许**、陈**、沈**、汪**、郑*...(本文书还有95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