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贺*与被告榆树某公司、某(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9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榆树某公司(以下简称榆树某甲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被告某(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贺*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榆树某甲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电梯安装劳务费1525237元;2.请求判令被告某甲公司在被告榆树某...(本文书还有96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