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张**、朴京福与被告北京大学国际医院(以下简称北大国际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朴京福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姜**,被告北大国际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李**、张**、朴京福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北大国际医院赔偿医疗费139331.94元、营养费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误工费2000元、护理费4000元、死亡赔偿金(包含抚养费)2565880元、丧葬费69380元、辅助器具费1000元、交通费500元,以上合计2783591.94元,按照北大国际医院承担20%的责任比例计算,为556719元,精神损失抚慰金50000元,以上合计606719元;2.本案鉴定费18000元和诉讼费由北大国际医院承担。事实和理由:李**、张**、朴京福的亲属李*真于2019年4月8日6:12分因头痛10小时入北大国际医院,入院后诊断为脑动静脉畸形,脑动脉瘤。2019年4月10日在全麻下行动脉瘤栓塞术,出...(本文书还有227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