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与被告冯**、第三人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冯**、第三人冯**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诉称,原告陈**与被告冯**系前姑嫂关系,第三人冯**是原告陈**的前夫。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期间,被告冯**以经营资金周*、小孩读书赞助费、住院费用应急、购买保险单等各种事由,向原告陈**借取多笔款项,合计489,840元,经过多次催款未还。后原告陈**与被告冯**、第三人冯**三方签订了《协议书》,被告陈**承诺于2022年5月30...(本文书还有160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