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检察院以汴龙检刑诉[2013]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亮犯重婚罪,于2013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屈英杰、张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潘*亮及其辩护人邢**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潘*亮于2002年与崔xx举行结婚典礼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在2009年12月份,被告人...(本文书还有43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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