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洪**与被告吉林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大学出版社)侵犯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6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洪**及其委托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吉林大学出版社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洪**起诉称:《市民广场全景》的摄影作品系原告创作,原告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2016年6月2日,原告在台州千禧职工书店发现,被告在其出版发行的《台州沧桑巨变》书籍封面上擅自使用了上述摄影作品。被告既未经原告同意进行使用,又未支付使用费,也没有将原告进行署名,其行为明显侵犯了原告的著作财产权和人身权,请求判令:被告在台州市级媒体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具体内容...(本文书还有16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