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深圳博爱医院为与被上诉人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罗*区人民法院(2002)深罗*民初字第285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深圳博爱医院的委托代理人张**、黄**,被上诉人林**的法定代理人林**,委托代理人宋*,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本院确认以下事实:1、2000年4月2日,上诉人深圳博爱医院司机陈*亚驾驶车主为上诉人深圳博爱医院的粤b******号救护车在笋岗路由东往西行驶至深长油站路段时,汽车左前角撞到被上诉人林**,造成林**受重伤、车辆损坏的事故。事故发生后,司机陈*亚驾车逃逸。2000年4月10日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本文书还有1242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