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乔**与被告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4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原告乔**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确认2013年5月3日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占有原告***小区**号楼**单元**楼西户的套房;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2014年5月3日至2020年11月3日期间占用房屋的租金78,000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和张西现系夫妻关系,2009年由于张西现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不断有人上门讨债,严重影响一家人的生活,为了逃避债务,2009年11月24日,原告和张西现协议离婚,登封***小区**号楼**单元**楼西户一套房产归原告所有,但实际上原告和张西现仍然共同生活。2014年4月1日,张铁山因为张西现欠他的钱,把原告的房锁换掉强行住到原告家*,原告和张西现才决定找人看门儿。由于被告和原告夫妻认识多年,双方十分信任,于是张西现找到被告,再加上被告正需租房住,要求被告给原告看门儿。2014年5月3日,原、被告签订房屋转让协议...(本文书还有9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