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河南莱特威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威公司)与被告河南中海博能生物质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博能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田**、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莱特威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08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2700000元为基础,自2019年12月30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庭审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08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27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7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2.被告支付原告诉讼...(本文书还有133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