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广州广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因诉被上诉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理决定一案,不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2020)粤7101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广州广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一、被上诉人在发出涉案《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前,没有根据相关规定向上诉人发出核查通知书,属于程序违法,损害了上诉人的陈述、申辩权。二、被上诉人计算欠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来源依据错误。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纳税清单的工资额并不能等同于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的工资额。三、被上诉人计算欠缴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本文书还有6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