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被告委托代理人李**,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律师。
四被告委托代理人贺**,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律师。
原告陈*诉被告曹**、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9)豫0105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原告陈*不服提出上诉,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1民终****号民事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诉讼过程中,本院依法追加沙**、海**、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并于2020年6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及其委托代理人贺**、李**到庭,四被告曹**、沙**、海**、姚*及其委托代理人李**、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本文书还有1260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