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覃永瀚与被告陈**、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于2020年5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覃永瀚,被告陈**,被告沈**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覃永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被告陈**、沈**连带清偿覃永瀚欠款80000元及利息(其中30000元按月利率0.8%计算,50000元按月利率1%计算,均从2019年12月28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陈**系同事关系。2019年12月27日,陈**因赎楼资金紧张向覃永瀚借款30000元用于周*,并承诺按月利率0.8%到期还本付息,并出具借条一张。2019年12月28日,被告陈**再次向原告借款50000元用于赎楼周*,并承诺按月利率1%到期还本付息,并出具借条一张。2020年3月28日,原告向被告...(本文书还有260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