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梁**诉被告常**、第三人卢**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物权纠纷>>物权保护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5)穗云法民四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5-10
  • 原始文档:有(购买后可下载) 
  • 【案例概要】

    原告梁**诉被告常**、第三人卢**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f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梁**的委托代理人郭**、芦伟添,被告常**的委托代理人窦**,第三人卢**的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梁**诉称,第三人与我丈夫卢炳坚(又称芦炳坚,已去世)系兄弟关系,两人均是广州市白云区鹅掌坦村民。在1992-1994年的分地活动中,两兄弟先后分得一块地皮,后因故调换了两块地皮的宅基地使用证,两家人也因此一直交错使用对方的宅基地使用证。1994年,卢炳坚在白云区鹅掌坦西街二十七巷18号的地皮上建房,因建房资金不够,经第三人及经人介绍认识被告,被告表示愿意合资建房;但我和卢炳坚因有顾虑没有同意。但因当时18号房屋的宅基地使用证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第三人可以全权处理18号房的所有事宜,于*被告和第三人就18号房的合资建设以及建成后产权归属签订了一份《私私合作建...(本文书还有373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