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广州昆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仰公司)诉被告雷**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昆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郭**,雷**及其委托代理人林**、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事实。
雷**于2002年3月20日入职昆仰公司,双方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后一份为从2011年3月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昆仰公司有为雷**缴纳社会保险。仲裁阶段双方确认雷**离职前岗位为swt线长(a线),通过ic卡进行考勤管理,相关记录由昆仰公司保管。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11月26日解除,雷**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4878.33元。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本院要求,昆仰公司派遣现任厂务经理(雷**的生产主管)黄某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进行回应。
黄某称昆仰公司的组织架构为董事长直接管理共计6个部门,分别是生产部、研发部、采购部、财务部、人事部、机构部。其中生产部的主管为黄某经理本人,下设分别为smt、插件课、装配课、包装课四个课,均设有课长管理。smt课原本下设smta、smtb、smtc共3个线,其中smta、smtb为白晚班互换,雷**时任生产部smt课smta线线长。smtc为长期白班,在2020年初已经取消该线。昆仰公司的产品生产流程大致为(以松下5v2a为例):材料从厂商送货至仓库,经过生产部门的品保检验(品保由董事长直管),检验合格后送到smt车间,smt拆开后,检验是否符合采购订单的编码,再进行印刷、贴片、过炉、aoi(检验),经过检验...(本文书还有59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