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于*、王**、王**与被告献县宏源电器销售部、追加被告泊头市兴旺五金电器经销部、佛山市顺德区骏圣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春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3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第一次庭审原告杨**、于*、王**、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蒋**、被告献县宏源电器销售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追加被告泊头市兴旺五金电器经销处经的经营者蔡**、追加被告佛山市顺德区骏圣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春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到庭参加诉讼,第二次庭审原告杨**、于*、王**、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蒋**、被告献县宏源电器销售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追加被告佛山市顺德区骏圣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春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到庭参加诉讼,追加被告泊头市兴旺五金电器经销处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本文书还有360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