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7年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刘*宪为谋取暴利、增强社会影响、确立其在郑州市航空港区大哥的强势地位,网罗*会闲散人员、新郑*陈*义黑社会组织残余势力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刘*宪为首,以被告人谷**、刘**、刘**、王**、刘*、苏*、李**、李*、孙**、朱**、杨**、张**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周**、姬**、袁*、李*、杨*、厉**、张**(另案处理)、吴**(另案处理)、李*1(另案处理)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更好实施犯罪,该组织由被告人刘*宪统一指挥,组织成员尊称其为“主席”,成员之间分工协作,组织结构层级分明,内部形成一定的纪律,组织成员必须听从刘*宪安排,随叫随到。为加强领导,刘*宪定下规矩,凡在港区开设赌场,都必须提前告知并经其同意后才能开设,并由他统一安排人在赌场放冲。为笼络人心,刘*宪通过邀请其成员入股的方式集体在赌场放冲,凡该组织成员一旦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刘*宪都会直接或间接出面帮助协调解决以使该组织成员免受法律制裁。
为获取经济利益,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以抽水、放冲等手段非法攫取高额利益。并且凡在郑州市航空港区、新郑*薛*镇等周围开设赌场每天均要向刘*宪本人缴纳2000元保护费。刘*宪还通过朱**、孙**组织卖淫,获得暴利。
为显示强势地位,该组织通过实施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多人轻伤、轻微伤,给人身造成极其重大伤害;通过欺骗、敲诈等软暴力对受害人实施加害,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该犯罪组织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积累恶名,称霸一方,给当地人民群众形成了极强的心理威慑,在郑州市航空港区造成极其恶劣影响,影响政府形象,严重破坏了郑州市航空港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刘*于2018年5月4日主动到登封市公安局投案。
二、开设赌场。
1、2015年底至2016年底,被告人苏*组织苏钊、韩*、王*、苏**(四...(本文书还有330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