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广州市善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居电子商务公司)与被告广州市全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汇房地产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广州市善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周**,被告广州市全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广州市善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汇城名园项目协议书》己于2019年6月26日解除;2、判令被告即时...(本文书还有978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