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孔**与被告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长春)、大庆市凤龙石化产品运输联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龙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由审判员王*文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第一次开庭原告孔**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与被告人保长春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常**、平安保险委托诉讼代理人郎**到庭参加诉讼,王*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依法对其缺席审理,第二次开庭原告孔**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与被告王*、人保长春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常**、风龙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平安保险委托诉讼代理人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
孔**诉称,2019年6月12日18时55分,程高章驾驶的黑eh×××、黑eh×××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沿g203线466公里加650米处,超车时与朱*山驾驶的辽h**×××、辽h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相撞后辽h**×××、辽h2×××挂重型半挂牵...(本文书还有316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