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查明:
“长锦海洋”轮船籍港安提瓜和巴布达圣约翰港,总吨17769吨,净吨7916吨,总长162.92米,型宽27.40米,型深13.80米,2012年建成,imo编号×××,系从事国际港口间集装箱运输船舶,申请人奥希阿纳公司系“长锦海洋”轮登记的船舶所有人,申请人巴斯辛姆公司系“长锦海洋”轮登记的光船承租人。2020年12月13日,“长锦海洋”轮在上海港附近水域与“新其盛69”轮发生碰撞事故。异议人系“新其盛69”轮的船舶所有人。
本院认为:
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设立非人身伤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本院依法应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事故所涉及的债权性质和申请设立基金的数额进行审查。关于主体资格,申请人奥希阿纳公司系登记的船舶所有人,申请人巴斯辛姆公司系登记的光船承租人,两申请人称巴斯辛姆公司将“长锦海洋”轮以光船租赁形式回租给奥希阿纳公司,并提供了回...(本文书还有76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