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南昌麦香香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麦香香”)与被告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南昌麦香香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常*、被告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南昌麦香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210000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支付自2018年3月28日起至其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2、赔偿原告支付的律师费20000元。
事实和理由:原告通过沟通后,被告陆**原告提供sp68魔术裤,原告通过银行汇款及微信转账共计210000多元,后原告被告知所购买的sp68魔术裤均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且涉案的产品也已经经过sp68权利人鉴定为假货,由于与被告多次沟通解决方案,但是被告一直未能解决,并玩起了失踪,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本文书还有197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