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曾**与被告桃源县桃花雪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缘公司)、第三人舒**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5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曾**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解散雪缘公司,责令雪缘公司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自行清算。事实和理由:雪缘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8日,登记类型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曾**系雪缘公司投资人,占100%股权。第三人舒**系公司原投资人、内部股东。2018年10月29日,桃源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湘0725刑初****号刑事判决,以雪缘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雪缘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持续至今。2021年1月4日,桃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雪缘公司作出桃(消)行罚决定字(202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雪缘公司停产停业,并处罚...(本文书还有7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