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陈**诉被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及其委托代理人徐*(兼原告陈**的委托代理人)、被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委托代理人董**、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陈**诉称,原告陈*系患者陈**的女儿,原告陈**系陈**的父亲,陈**的丈夫、母亲已死亡。患者既往患xxx疾病(丙肝、肝硬化)多年,并有慢性支气管炎病史几十年。2011年9月24日患者在被告处住院治疗,被告医生建议行肝移植治疗,2011年11月18日从被告处出院后转入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住院。2011年11月21日又转回被告处,当晚即进行同种异体肝移植术,术后患者出现肺部感染、睡眠呼吸暂停。2011年11月26日被告停止对患者进行呼吸机辅助呼吸,2011年12月4日至7日又恢复使用,同时对患者多次使用呼吸兴奋剂。2011年12月9日下午4时许,在对患者使用镇静剂复方冬眠灵静脉滴注几个小时后又对患者使用呼吸兴奋剂可拉明,次日上午继续加用。20...(本文书还有327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