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矫建、矫正、矫捷诉被告华润武钢总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1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陈*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倪*、白琳参加的合议庭,于2016年1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矫建暨原告矫正、矫捷的委托代理人、被告华润武钢总医院的委托代理人邓**、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矫建、矫正、矫捷诉称,原告的母亲在被告处住院三天便去世,是由于医生的医疗过错造成的,事发后,医院对病历进行了篡改、伪造。2012年11月7日早上,因发现母亲嗓子有痰,便送至医院就诊,××便在呼吸内科住院,接诊的医生在没做任何检查,且监控器显示心跳、呼吸、血压都正常的情况下,××危通知书,并打上环璘腺苷、泰能、氨溴索针,母亲开始昏迷,停止排尿,××症,当家属要求打补充能量营养针及输血等治疗时,遭到医生的拒绝。8号晚上,母亲开始出现痰堵,家属向医生反馈后护士强行从鼻腔吸痰,造成呼吸道血管破裂,鼻腔、口腔大量出血,随之监控器指征下滑,在家属强烈要求下才挂上抢...(本文书还有31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