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珠海市世海饲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林**、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4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原、被告同意,于2013年4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杨**、陈**,被告林**、被告陈**委托其夫林**出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1年2月26日,被告林**与原告公司签订《珠海市世海饲料有限公司饲料销售合同》,被告林**向原告购买饲料,被告陈**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此,原告长期向被告提供饲料,经结算,至2012年8月28日,被告共拖欠原告306350元。原告多次追索未果...(本文书还有53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