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车**的哥哥车**因犯故意杀人罪于1997年11月24日被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7月12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罪犯车**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至2016年2月22日。
2014年6月19日晚上,假释期间的车**将在邵阳市和一泰天宾馆卖淫的舒某1带至邵阳市双清区海逸宾馆开房嫖宿。事后,车**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威胁舒某1交出随身携带的财物,迫使舒某1将一台苹果5s手机和一个金戒指、一个银戒指、一个银手镯等财物交给车**。车**随后潜逃,舒某1到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区分局龙须塘派出所报案。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区分局于2014年6月20日决定立案侦查...(本文书还有117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