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承建的中山市西区雅居乐剑桥郡工地的木工工程分包给赵*顺,赵*顺雇请邹**工作。赵*顺未领有营业执照。2016年11月8日上午7时左右,邹**在工地工作时,未按照规定戴安全帽工作。为此,安检员王*上前劝阻,邹**先动手打了王*一耳光,王*则挥拳殴打邹**的头部且将其抱起摔倒在地致使邹**受伤。事故发生后,邹**被送往中山协和医院治疗。经该院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头皮裂伤并头皮血肿。
2016年12月23日,邹**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表、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材料、证人邹*出具的证明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向八建集团公司送达了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提交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随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对邹**、xx玉、邹*、刘*...(本文书还有255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