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陕西佳星******与中厦建设******、咸阳师范**等加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8)陕04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8-05
  •  
  • 【案例概要】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04年12月24日,被告咸阳师范学院与被告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咸阳师范学院科技苑大厦投资联建协议书,合同约定:由被告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咸阳师范学院投资联建咸阳师范学院科技苑大厦,整体工程的建筑安装费全部先由被告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并由被告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建设,其中1-**层及地下室由被告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被告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可享有22年的经营使用权;4-**层为被告咸阳师范学院委托被告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代建,工程建成后,被告按1340元/㎡的造价标准付给被告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费,全部工程的所有权属于被告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被告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该工程交由被告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具体负责,并成立了项目部,项目部具体负责人为肖金安和史康强。肖金安和史康强分别于2008年8月25日及2008年10月13日以被告中厦物资设备有限公司(西安越升物资有限...(本文书还有217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