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杨**、原审被告陈*、新余市华运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2017)粤088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2月2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被上诉人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到庭参加诉讼。原审被告陈*、新余市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本文书还有10479字未显示)